2月28日,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正式获得批准加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服务体系的受理意见书,标志着公司可正式合规、合法地开始开展经营。据悉,这也是201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202号公告,提高“对四川省辖内银行业机构管理要求与监督服务工作”新规后,四川省首家获准加入人民银行系统的金融机构。
此次新规进一步规范了四川省新设银行业机构开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了四川省辖内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金融管理服务的行为和标准,加强了金融监督管理。对于新设立的四川省银行业机构来说,加入人民银行的手续更为规范、系统,同时对新设机构的要求也更为严格。为此,财务公司积极准备,多方协调,于1月24日正式向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提出加入申请。
提出申请后,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积极组织相关处室对财务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各项内控制度、人员配备、软硬件环境等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审察,并组织财务公司专业人员进行了业务资格测试、现场核验。最后,测试与核验结果合格,同意公司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服务体系。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还对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会计结算业务、征信业务、金融科技业务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据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相关人士介绍,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是人行2010年加强银行业机构开业管理监管后,获准加入人行金融服务体系的首家公司。
(作者: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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