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1]549号),正式获得了“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办资格,成为近一年多来新设财务公司中第一家获批此类业务的财务公司。这体现了银监会分类监管和支持农牧业发展的精神。
随着财务公司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的新增获批办理,意味着新希望财务公司的业务品种日益完善,业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提高了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的服务水平。通过新业务,财务公司可以有效调剂集团不同板块及成员单位之间资金余缺,解决成员单位资金短缺问题,发挥集团“资金池”调剂作用,有效降低企业集团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安全。这对加强新希望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有效运用,推动集团资金管理流程再造有着积极的作用,将进一步为集团构建“一个系统、三个平台”,形成集团统一的资金池,实现“本异地、本外币、境内外的全方位一体化”,实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控制风险、创造价值”的目标,建立适应世界级农牧企业的资金管理和运行模式。
作者:邓玲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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