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最新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增强反洗钱意识(一)
双击自动滚屏 字数:2262 发布时间:2013-08-30 09:23:56 点击次数:1506 【字体:

一、反洗钱知识
    (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将非法资金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二)洗钱活动有哪些常见途径或方式?
    1.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2.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4.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5.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6.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7.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8.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
    9.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10.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二、反洗钱案例
    案例一:李某在网络上发布高息借款信息,谎称经营各种高收益项目。赵某在明知李某进行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账户交给李某使用,用于接收各种受骗款,并代李某购买别墅、商铺和住宅。案发后,李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入狱,赵某也因洗钱罪获刑。
    案例二: 香港人程某以好处费为诱饵,指示沈某回家乡组织他人办理信用卡片280余张,程某和沈某通过各种网上支付和交易进行洗钱,涉及账户交易高达120亿元,从中非法获利。某地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沈某和程某进行宣判。
    案例三:刘先生是个小企业主,手头有项目但缺钱。银行以缺少抵押物、信用等级不足为由,拒绝给他提供贷款。苦恼之际,刘先生在网上发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网站,称可以提供“个人无抵押贷款,当天放款”。在与客服人员短暂电话沟通后,刘先生以20%的年利率贷款30万元,先行支付第一个月利息5000元。付款后,却迟迟不见贷款下来。经过多次催促,对方仍不肯打款,刘先生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案例四:张先生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提示他的网银需要升级。张先生立即登录短信提供的网址,进行操作。两天后,张先生再次登录网银准备给家人汇款时,发现账户中的上百万元已不翼而飞!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钓鱼网站”诈骗案。“钓鱼网站”与真正的银行官方网站非常相似。犯罪分子利用窃取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银行,将受害者资金转到其所控制的账户,并通过ATM多次提现,完成洗钱。
三、防范网络洗钱风险措施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自己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像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1、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如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会受到合理怀疑。
    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3、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取现金是犯罪分子常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最终因案发身陷囹圄。因此,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您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取现金。   
    4、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带好基本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及企业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提供可证明机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及有效期限;提供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当您的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时,请尽快办理更换手续,换取新证件后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2
    举报传真:010-88091999
    电子邮箱:fiureport@pbc.gov.cn
    举办网址:www.camlmac.gov.cn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集团邮箱
© 版权所有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by www.nhgfc.com 本站已经支持IPv6访问
电话:+86-28-85929999 传真:+86-28-85953371
蜀ICP备11002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