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监会】
6月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中国银监会令第2至6号,先后发布了《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中国 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 法》、《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包括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设立;境内分支机构设立;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 收购境外机构;法人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外机构变更;法人机构终止;分支机构终止;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 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申请开办其他业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等内容。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 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1号)同时废止。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包括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村镇银行设立;贷款公司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投资、设 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分行、专营机构设立;支行设立;分理处、信用社、分社、分公司设立;法人机构变更;分支机构变更;法人机构终止;分支机 构终止;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申请开办其他业务以及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等内容。《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4号)同时废止。
《中 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设立;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 行;外国银行分行设立;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下设分行设立;支行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外资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变更股东;修改章 程;变更名称;在同城内变更住所或者办公场所;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解散;破产;分行关闭;分行关闭并在同一城市设立代表处;支行关闭;外国银行代 表处关闭;开办人民币业务;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开办代客 境外理财托管业务;开办其他业务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内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6号) 同时废止。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5号)包括信托公司法人机构设 立;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机构变更;机构终止;信托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信托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 务资格;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信托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信托公司开办其他新业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内容。 该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与该办法不一致的,按照该办法执行。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 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包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人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法人机构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设立、参 股、收购境外法人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分公司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 华代表处设立;法人机构变更;子公司变更;分公司和代表处变更;法人机构终止;子公司终止;分公司和代表处终止;财务公司经批准发行债券等五项业务资格;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财务公司开办外汇业务;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 司、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非银行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资格;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其他新业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许可等内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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